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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项目需求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东营市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项目需求公示
采购单位: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政府采购机构:东营浩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市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项目(项目编号:DYZCC2018-106#)
编制时间:2018年8月14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东营市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项目。本项目的预算为9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东营境内13个园区地下水监测井水质监测,监测项目为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表1、表2,共计93项,不允许分包。预算金额90万元。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的标准及规范包括: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及其对应的检测方法、HJ/T 164-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493-2009《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168-2010《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GB/T 5750.2-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水样的采集和保存》、《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GB/T 5750-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3-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水质分析质量控制》等。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检测机构须取得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检测机构须按照水质监测技术规范及质量保证要求,进行现场布点、采样、贮运、分析、报告等。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6、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3个园区地下水监测井,其中,4口监测井检测6次,检测时间为:2018年8月份至2019年1月份每月检测一次;9口监测井检测4次,检测时间为:2018年8月份至10月份每月检测一次,2019年1月份检测一次。
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采样前进行洗井,现场须采集全程序空白样及平行样。现场采样方法可选择贝勒管采样、低流速泵采样或惯性泵采样。单口监测井分别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于检测月次月的15日前提交。
8、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的规范性进行审查。
9、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论证意见
经论证,本项目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为三天;自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7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工作及潜在供应商意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与2018年8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机构,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采购人
1.采购人: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10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政府采购机构:东营浩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海大厦11楼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0546-7766671
东营浩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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