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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2018年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九标段招标异常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驻马店市驿城区2018年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九标段招标异常公告
河南智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驻马店市驿城区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办公室委托就驻马店市驿城区2018年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工程九标段废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ZMD2018-202
二、建设单位:驻马店市驿城区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办公室
三、废标原因
    驻马店市驿城区2018年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九标段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经驻马店市驿城区2018年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其不具备竞争力,该标段按废标处理。
四、评标结果公示时间: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1日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质疑人(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处理。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驻马店市驿城区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办公室
办公地址: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院内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河南智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骏马路与金山巷交叉口瀚宇商务楼7#楼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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