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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总医院X射线机装置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明溪县总医院
乙方:江西英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1]HJZB[GK]2018045的明溪县总医院X射线机装置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医用X线设备 口腔X线摄影装置 1 进口 363000 363000 西诺德 ORTHOPHOS XG 5
1 1-2 医用X线设备 医用X线设备 1 国内 896400 896400 南京普爱 PLX118F/b
1 1-3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1 国内 235600 235600 国雄光电 JZ-2型
合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玖万伍仟元整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199号使用科室;
4.3交付条件:中标人应按照标书要求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次采购设备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产品,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并且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设备技术参数符合招标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安装调试 设备现场交货后,由乙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及技术指导:1.由乙方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期间甲方的使用人员协助配合,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毕,乙方需组织甲方使用人员进行使用及日常维护培训;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在设备运抵现场一周前,向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并提供详细的场地布置规划方案。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2天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3天内负责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用户组织的专家小组验收合格,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4.免送货上门费,免咨询及技术培训费(二)验收标准 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完成。乙方在验收前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验收证/单、保修卡、设备安装报告等资料。1.验收规则 验收标准:所有货物均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制造商产品验收标准、本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进行验收。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出厂检验: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照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出具原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前款验收标准的要求。安装调试检验:货物到达甲方现场后,由甲方会同有关部分进行基本数量和质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认定),经检验的货物必须能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乙方应作详细的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记录应真实,其原件必须提供给甲方。最终验收:货物经安装调试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最终验收:首先进行现场货物验收,现场货物验收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制造商产品验收标准、本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进行,经验收的所有的货物安装调试后的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配置及其质量等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并达到国家强制标准,其结果由双方确认。验收时,乙方所提供现场货物与投标文件响应性不相符,甲方可 要求退货,乙方若未在甲方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合格货物,经监督部门核实查证后将会被降低诚信等级,列入不良名单,其保证金将被没收。现场验收合格并经正常使用30个工作日视为最终验收合格日,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验收报告一式三份,甲乙方各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最终验收合格支付总额的95%,质保期满一年,设备无质量问题支付总额的5%。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设备交付甲方使用的,延期7天内(含7天)的,按合同总额的3%支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延期8-15天(含15天),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延期16-30天(含30天),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中止采购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1.2.1、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假冒伪劣设备、侵犯知识产权等。 11.2.2、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甲方有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11.2.3、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2.4、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三明市工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质保期:提供主机三年配件一年免费质保期,质保期以甲方签订验收合格报告之日开始计算,免费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所有服务免费。(二)质保期维修维护服务要求:1.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无论设备因何种原因发生何种故障,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解决问题,若48小时内无法解决问题,则乙方应提供不低于同档次的产品供甲方使用。若机件损坏,乙方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其差旅费用(包含住宿、交通、生活补助等)由乙方承担 。2. 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指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同一类故障累计发生3次,或设备故障在15日内无法修复等情况,乙方应立即无条件更换相同品牌规格型号的新机,其质保期顺延。3.质保期内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现场免费保养至少2次,每次现场维修保养后均应及时向业主提交维修保养报告存档。(三)保修期满后的维修维护服务:1.保修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维护服务。2.保修期满后,如遇设备故障,乙方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等质量问题,接到采购方故障通知,响应时间≤2小时;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乙方技术员应在48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并排除故障,仅收取零配件费用,免收修理费及其差旅费等费用。(四)其他商务及售后服务要求:1.如乙方被兼并或者代 理商不再理代 理该产品,乙方须做好相关移交手续,原合同及协议一切条款继续有效。2.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制造商在中国大陆境内应设有投标机型的零配件仓库。3.零配件供货时间应≤7个日历日。4.应能提供每周7×24小时的全天候售后服务,并确保有专人受理。5.技术资料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及其维修资料、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其中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维修资料需提供2套。(五)乙方应列出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人员名单、维修受理联系电话等等相关资料。(六)人员培训 1.现场技术培训:根据设备的特点及技术要求,乙方提供两期现场培训:第一期在试运行前一天,第二期在试运行结束当天。对采购方相关的医生、护士及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使用操作、维修、保养、管理等技术培训,直至采购方的技术人员能完全独立操作;并提供成套培训资料。 (七)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八)乙方报价应包含货物的方案、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拆卸并安装至用户指定地点、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人员进修培训、售后服务、检验、税金、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九)本文所述技术要求,应保证设备正常作用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乙方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十)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明溪县总医院乙方:江西英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199号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益康大道326号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饶水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饶水根
联系方法:05982811589 联系方法:1585030493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进贤李渡支行
账号:账号:1502250209300034214

签订地点:明溪县总医院
签订日期:2018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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