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西岸(猴子石大桥-龙王港)景观亮化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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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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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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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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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湖南湘江新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湘江西岸(猴子石大桥-龙王港)景观亮化工程(二期)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湘新发改函[2015]87号文批准建设,2018年8月15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www.hnxjxq.gov.cn/xqzw/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
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1、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请问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是否不需提供?如需提供,需要几份?”
答复如下: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不需提供。
2、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这个项目要抽β值,请问最终结算价格是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准,还是以加上抽取的β值之后为准。”
答复如下:抽取的β值仅用于投标报价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