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富锦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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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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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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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富锦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投标编码: | SG0402G18027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8-08-23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8/8/24 7: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8/8/28 19:00:00 | ||||||||||
报名地点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富锦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富锦市房地产管理局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工程地点: | 富锦市市区内 | ||||||||||||
招标范围: | 施工总承包 | ||||||||||||
公告说明: | 富锦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2308002308002218/SG0402G18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富锦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已由 市发改局 以 富发改[2017]180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富锦市房地产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工程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锦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2、投资概算:本项目投资额为6713.24万元。 2.3、建筑规模:本项目为富锦市 2018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工程、供热工程、排水工程、供水工程以及园林绿化工程。 2.4、建设地点:富锦市市区内。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1月30日,共计431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7、资金来源:地方政府配套与国家投资。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3标段。 2.9、招标内容:富锦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工长)(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1人、质量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1人、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 市政 工程相关专业,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小班子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二个子公司的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6、其他要求: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获取文件。投标人需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同时进行网上登记,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文件,开标时,如果投标人未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同时登记或登记内容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根据省住建厅《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招[2015]4号)有关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理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严禁“挂靠”企业参与本工程投标,一旦发现,取消“挂靠”企业的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直至施工合同。 3.8、财务要求:(2015 年-2017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亏损、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财务审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注:2015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若2018年新成立公司投标无需提供)。 3.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承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新成立公司不足3年,需承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投标按无效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00时至2018年8月29日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为系统默认的开标时间前24小时,在递交时间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18 年9月20日09时00分00秒(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24小时)。 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资格审查无需递交原件,开标现场审核文件中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jypt.hljggzyjyw.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其他: 9.1、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陪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投标人、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核实,近三年内如有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锦市房地产管理局 地 址:富锦市向阳路与正大街交叉口东50米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451-81888888 电子邮件: yw3@zzzb.net | ||||||||||||
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6713.240234375 | ||||||||||||
公告附件: | 富锦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招标公告终稿.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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