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采购人防警报器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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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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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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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临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人防工作要点>的通知》(临人防办字2018【13】号)、《2018年度人防工作任务责任书》(临人防办字2018【16】号)的要求。侯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警报器设备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设备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1、采购单位:侯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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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名称:人防警报器
3、拟定供应商名称:郑州欧立信大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4、拟定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春兰路30号
5、拟采用单一来源的理由:侯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警报器是特殊专用产品,必须由国家人防审核确定的生产厂家,新增设备应该与既有系统充分兼容,以确保其一致性和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郑州欧立信大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实施。
6、参加论证的专业人员:
姓名:刘建锐
工作单位:山西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职务(职称):高级工程师
联系方式:13934045322
论证意见:防空警报器是特殊专用产品,必须由国家人防审核确定的厂家生产,以保证人防部门在战时防空袭、平时应急救援的指挥行动中,能够利用警报器发放防空袭警报或灾情警报,发挥警报报知作用。鉴于侯马市人防已建警报报知网,考虑到系统的一致性和兼容性,建议新采购警报器与原系统设备相一致,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姓名:郭李云
工作单位:临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指挥通信科
职务(职称):科长
联系方式:13734138666
论证意见:依据国家人防办要求,各级人民防空部门采购的防空警报器必须是国家人防审核确定的厂家生产的产品。考虑到侯马市人防现在已建成警报报知系统,新增设备应该与既有系统充分兼容,以保证其一致性和可靠性,避免由于设备不同而产生的辅助设备重复投资。建议使用原系统生产厂家产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为宜。
姓名:李克
工作单位:临汾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职务(职称):主任
联系方式:18635777759
论证意见:侯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采购的防空警报器必须是国家人防审核确定的单位生产的特殊专用产品。人防部门在战时防空袭、平时应急救援的行动中,要利用警报器发放防空袭警报,或灾情警报,以指导人民群众进行防空防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考虑到新增设备与既有系统的兼容性和可靠性,建议采用与原系统生产厂家一致的产品,以单一来源采购形式采购。
7、预算金额:15.2万元
以上情况现予公示,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8月23日起至2018年8月30日止,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截止日18:00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向侯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联系电话:0357—4223476,地址:侯马市市府路14号,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