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村屯新能源路灯采购项目(NNJKZC2018-046)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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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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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受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人民政府委托,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对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村屯新能源路灯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项目编号:NNJKZC2018-046 | |||||||||
项目名称: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村屯新能源路灯采购项目 |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8年07月19日 | |||||||||
定标日期:2018年08月21日 |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恒之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39号南宁国际商业贸易中心B19号楼2单元704号 | |||||||||
中标/成交金额:肆佰贰拾柒万玖仟陆佰零捌元 |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新能源路灯1039盏,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
评审专家名单:胥晓凤、梁月娟、谭湘叶、唐代盛、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人代表: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交货期/工期:施工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20天(包含节假日)内必须将所采购设备送达项目实施指定地点接受采购单位验货并安装完毕,提交采购人验收。采购人需在30天内(包含节假日)完成所有验收工作。 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号楼401办公室)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 |||||||||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博济街2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陆工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 |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梁工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五、监督部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
质疑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投诉电话:0771-45185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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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