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边防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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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边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
项目编号:2018-CCZB832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边防支队
地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东门庄25号公安边防支队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边防支队
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CCZB832G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边防支队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1、招标文书编号:2018-CCZB832G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品 目 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元) | 供货 期限 | 供货 要求 | 投标保证金(元) | 供货 地点 |
1 | 1 | 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1年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0000 |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边防支队(以合同签订的具体地址为准) |
4、发售采购文件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
5、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等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营业执照已更换为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须包含所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全部内容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近六个月中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等)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近六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或免税证明;提供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近六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履行本项目的设备清单及参与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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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10)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且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09月1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8、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10、标书售价及要求:公开招标文件(包含电子文档)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11、本项目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边防支队
地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东门庄25号公安边防支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 - mail:fjscc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140202810960002687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等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营业执照已更换为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须包含所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全部内容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近六个月中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等)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近六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或免税证明;提供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近六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履行本项目的设备清单及参与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10)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且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4日 08:30 至 2018年09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无法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招标文件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并加盖公章传真至本公司(并与我公司本项目负责人确认报名情况),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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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