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关于第一标段-(三合苑廉租房小区热力项目)第二标段-(三合苑廉租房小区燃气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巩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关于三合苑廉租房小区热力、燃气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单一来源会议,现就本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第一标段:三合苑廉租房小区热力项目
第二标段:三合苑廉租房小区燃气项目
1.2 采购编号:巩财单一采购-2018-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三合苑廉租房小区热力施工及安装、燃气施工及安装
2.2 预算金额:376万元
2.3 采购数量:一批
2.4本次单一采购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三、发布单一来源公告的媒介及日期
本项目单一来源公告于2018年8月14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四、单一来源谈判信息
4.1谈判时间:2018年8月23日下午15时
4.2谈判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
4.3评审专家:丁延兵、李婉琳、李鹏卫
五、单一来源评审结果:
第一标段(三合苑廉租房小区热力项目)
确定以下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成 交 商: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198000.00元
工 期:120日历天
地 址:巩义市光明路1号
法定代表人:武岩鹏
联系人:张晓辉 电话:13838033338
第二标段(三合苑廉租房小区燃气项目)
确定以下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成 交 商: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555000.00元
工 期:60日历天
地 址:巩义市桐本路体育馆院内
法定代表人:刘海港
联系人:任晓东 电话:13598095912
六、异议和投诉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27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巩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地 址:巩义市平安街10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紫荆路115号金岭大厦710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第一标段:三合苑廉租房小区热力项目
第二标段:三合苑廉租房小区燃气项目
1.2 采购编号:巩财单一采购-2018-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三合苑廉租房小区热力施工及安装、燃气施工及安装
2.2 预算金额:376万元
2.3 采购数量:一批
2.4本次单一采购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预算金额 | 工期 |
第一标段 | 三合苑廉租房小区热力项目 | 热力施工及安装 | 220万元 | 120日历天 |
第二标段 | 三合苑廉租房小区燃气项目 | 燃气施工及安装 | 156万元 | 60日历天 |
本项目单一来源公告于2018年8月14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四、单一来源谈判信息
4.1谈判时间:2018年8月23日下午15时
4.2谈判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
4.3评审专家:丁延兵、李婉琳、李鹏卫
五、单一来源评审结果:
第一标段(三合苑廉租房小区热力项目)
确定以下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成 交 商: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198000.00元
工 期:120日历天
地 址:巩义市光明路1号
法定代表人:武岩鹏
联系人:张晓辉 电话:13838033338
第二标段(三合苑廉租房小区燃气项目)
确定以下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成 交 商: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555000.00元
工 期:60日历天
地 址:巩义市桐本路体育馆院内
法定代表人:刘海港
联系人:任晓东 电话:13598095912
六、异议和投诉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27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巩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地 址:巩义市平安街10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紫荆路115号金岭大厦710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