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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XW2018017-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XW2018017-1
项目名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北路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26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21日
总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合同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下浮率 中标金额
(下浮率折合的中标金额)
1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436号             6%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82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①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中标金额在100万-500万之间的,其中100万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差额部分按中标金额的0.8%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②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账户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7736-01-88-0000288-73;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
业主代表:吴学军、陈锦文评审专家:邵赴闽、黄国铭、黄仁奇、陈剑侠、吴新颖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合同包:1,品目号:1-1,服务名称:食堂主副食品采购,中标供应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期:1年,中标金额(下浮率):6%。
 
六、其它补充事宜
福州市博鸿达食品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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