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山东金宝电子1#配套服务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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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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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山东金宝电子1#配套服务用房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邀请信息 | ||||||||||||||||||||||||
20180817-ZY041SZ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山东金宝电子1#配套服务用房工程施工已由招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字第37068520180004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 ||||||||||||||||||||||||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2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4投标人须登记到《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并复审通过。 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项目位于招远市金龙路以北,龙青高速以南,总建筑面积为7620㎡,建筑层数为半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24.15m,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为山东金宝电子1#配套服务用房工程施工,专业包括建筑、装饰、水、电、暖等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80日内竣工。 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有关规定,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被邀请单位请于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远分中心(招远市住建局一楼初山路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须提供原件及盖红章复印件两份) (1)入市投标报名单;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资质等级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由该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两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和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非退休人员); (6)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须登记到《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并复审通过的网页截图,并提供打印的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8)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截止日前在全国范围内不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1日14时30分,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远分中心(招远市住建局一楼初山路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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