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裕正-竞争性谈判-WZYT1806025GJ-远通公司2018年通信自动化零星光缆工程(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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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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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厦门市湖里区创业二路47号
小蔡13606019722
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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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通公司2018年通信自动化零星光缆工程,数量:一批,其余详见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 |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 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谈判响应供应商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报价;
(4) 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谈判响应供应商非国网厦门供电公司或厦门利德集团与投标产品同类的限制投标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
(5) 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授权其他单位签署商务合同,成交供应商应亲自履行本合约,不得转托第三方代为履行本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提供书面承诺函)。
(6) 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串通报价或联合围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提供书面承诺函);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专用条款详见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