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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城市亮化提升工程项目(一期设计)(非政府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椒江区城市亮化提升工程项目(一期设计)(非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椒江区解放路(包括东环大道与枫南路路口至江滨路)、江滨路(包括解放路口至轮渡路段)城市景观提升工程设计
2、项目建安费估算为6500万元。
3、设计费上限价:10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2)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椒江区解放路(包括东环大道与枫南路路口至江滨路)、江滨路(包括解放路口至轮渡路段)城市景观提升工程勘察和设计。
如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出入的,则以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
6、方案补偿费用及补偿方式:
(1)除中标人外由中标人支付给设计方案标得分第一名付给方案补偿费10000元人民币,设计方案标得分第二名付给方案补偿费10000元人民币,其余投标人5000元人民币,作无效标处理的不予支付方案补偿费。
(2)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3)补偿费包括税金、设计文本、图板、多媒体光盘等需提供的资料的制作费、差旅费等所有成本费。
(4)需支付的费用在收到投标人正式发票后予以支付。
7、具体设计内容要求与费用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工程师注册证书;
4、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任职期间所获得的业绩;
②提供单个项目投资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亮化建设或城市亮化提升改造类似业绩(如G20峰会、厦门金砖会议、青岛上合峰会等)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包括单一道路照明、室内照明,不包括以道路照明、室内照明为主导的亮化项目业绩);
5、浙江省外的设计单位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
6、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本单位为其缴交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连续半年及以上社保证明原件。
体现投标人自身实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携带原件进行核查,如投标申请人通过快递、发邮件等其他方式进行报名的,则一律不予受理。
    四、投标资格的确定: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以投票的形式进行评审,选定不少于五名的投标人(如报名单位不足五家的,则全部报名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未入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五、报名截止时间与报名资料提交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 8月28日16:30
2、报名地点:台州经济开发区新台州大厦16F
3、招标人: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椒江分局
4、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椒江分局
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信息:
投标报名表.doc
30.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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