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原子荧光光度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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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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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采购人名称: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采购项目名称:原子荧光光度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LCZ2018-016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8日
七.定标/成交日期:2018年8月30日
八.中标/成交结果:
标项名称 | 中标供应商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总价/优惠率 | 备注 |
原子荧光光度计项目 | 温州九泰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见中标(成交)供应商 公告内容 | 30万元 | |
废标情况:浙江纳德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无效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吴海金、赵龙友、任一平、赵卫全、谢觉晓(业主评委)
十.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其它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丽水市丽阳街689号1803室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张丽雯 联系电话:0578-2292507 传真:0578-2292507
地 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电梯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投诉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丽水市财政局
附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