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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乐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濮发改农经【2018】22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乐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乐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2建设地点:南乐县境内;
2.3招标编号:HBHJ1807-HN-115
2.4建设规模:新建水厂2座,涉及8个行政村居民饮水安全的管网延伸和入户安装工程(新增受益人口15887人);
2.5项目总投资:850万元;
2.6资金来源:省级投资;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8工    期:施工标段90日历天/标段;监理标段:施工工期+质保期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
施工第一标段:水源、机电设备购置安装、输水管网及入户安装工程;
施工第二标段:水源、土建、机电设备购置安装、输水管网及入户安装工程;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质保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人员要求:①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单位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②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须持证上岗;
3.1.3财务要求: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信誉良好(新成立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3.1.4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在本企业承担过的饮水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份(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有效的中标结果网上查询截图);
3.1.5信誉要求:①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按不良行为处理);②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设计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承诺);③投标企业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示为准);④还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1.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和投标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授权委托人须是信用信息公开中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②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提供上述所有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18年1月1日至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需提供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和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④对管材管件、设备的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需提供3家(含3家)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的生产企业;具有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批件的生产制造商,提供的PE、PVC—M管材、管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行业标准并提供相应技术资料,省疾病控制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有关证件。
3.2监理标段
3.2.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2人员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持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单位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其中1人为项目总监);
3.2.3财务要求: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信誉良好(新成立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3.2.4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总监在本企业承担过不少于1项水利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有效的中标结果网上查询截图);
3.2.5信誉要求:①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按不良行为处理);②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设计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承诺);③投标企业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示为准);④还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2.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和投标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授权委托人须是信用信息公开中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②提供上述所有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18年1月1日至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需提供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和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注:投标单位只能参与上述其中1个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5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修改或澄清、招标控制价均在发布本公告的同一媒介进行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自行查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19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
施工标段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每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五千元整。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南乐县兴华路2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驻濮地址:濮阳市开州路与绿城路交叉口绿城花园8号楼1单元1402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393-8557966  18439309666
水行政监督部门:南乐县水利局监察室
电话:0393-6289011
本招标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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