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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顺县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热水工程、洗衣机、宿舍用品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关于泰顺县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热水工程、洗衣机、
宿舍用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泰顺县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委托,就泰顺县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热水工程、洗衣机、宿舍用品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TSCG201809003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二、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
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完工期

热水工程设备
17.2
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历天内

洗衣设备
23
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历天内

宿舍用品
30.39
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历天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领取方式
1、招标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或泰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s.gov.cn/ 进入至左下角“基本信息公开---招投信息”)下载。
2、报名时间 :2018 年9月3日 – 2018年9月13日   9:00--17:00
3、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现金收取)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9月14日  上午09:00 时
六、投标地点: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收标区
(详细地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
七、开标时间:2018 年9月14日  上午09:00 时
八、开标地点: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标段一:2000元人民币      标段二:4000元人民币     标段三:4000元人民币
1、网银、汇票、电汇方式(不接受以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要自行交入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并经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票或盖章。(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0577-67581353)
2、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9月13日09:00,投标供应商应留意保证金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
 3、投标保证金一经缴入均须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转帐退付。
十、投标供应商投标报名程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只需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或泰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s.gov.cn/ 进入至左下角“基本信息公开---招投信息”)。不接受现场报名,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请拟投标供应商自行核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资格条件报名者,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3、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以下资料(不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密封在投标文件中也为有效);法定代表人直接作为投标代表的须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密封在投标文件中也为有效);
3.2、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无需密封);
3.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为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则无需提供此项);
4、供应商报名后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24小时之前(上班时间)与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予以书面声明确认。报名后擅自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将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其记入不良记录,并给与相应处罚。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4.供应商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280号二楼,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0577-67686777。
5.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280号二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泰顺县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泰顺县财政局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583261
附件信息:
泰顺县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热水工程、洗衣机、宿舍用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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