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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8年09月04日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000571689892201302F020460
项目名称
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
项目所在地
泰安市
建设性质
新建
招标备案号
SG201808119-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G201808119
招标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立项文号
发改基础【2015】1079号
项目法人单位
山东高速泰东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人
山东高速泰东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180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招标人自筹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主线全长75.0055公里,石横连接线全长6.25公里。设黄河特大桥1座(自东向西依次为13*3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65+120+65预应力混凝土变高连续梁桥、9*51+20*5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180+430+180m双塔组合梁斜拉桥、2*180连续钢桁梁桥、22*3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大桥14座;中桥5座;小桥1座;涵洞69道;互通立交7处,分离立交6处,通道64道,天桥16座;隧道3座;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7处(新建6处、利用1处)。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招标范围: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隧道电气照明及消防通风和与之配套的供电、控制部分的工程施工,以及联合设计、供货、运输、保管、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交工、培训、文件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机电施工一标,标段号:JDSG-1,起始桩号:K63+765, 结束桩号:K138+770.5,标段长度:75.0055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机电施工一标
(JDSG-1)
起讫桩号范围内的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隧道电气照明及消防通风和与之配套的供电、控制部分的工程施工,以及联合设计、供货、运输、保管、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交工、培训、文件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
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业绩要求
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业绩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5-2017年)流动比率平均值不小于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山东省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4.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检察院开具之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5.申请人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起诉且经查实的。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注册于本单位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并在有效期内。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
不允许分包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不允许使用“投标大厅”生成投标文件:1.未申请CA证书的;2.信用信息未公开或者被取消公开的;3.有存疑信息且未进行处理的;4.信用信息虽已公开但被限制投标的;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中一方存在上述1-4情况的。
3.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09-06至2018-09-1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山东高速泰东公路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大街西首472号山东高速泰安管理处院内东北楼)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9-26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山东高速泰东公路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大街西首472号山东高速泰安管理处院内东北楼)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teract/index.shtml)
7. 补充信息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高速泰东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天平办事处北黄村1号
 
邮政编码
271000
 
联系人
刘杲鹏
 
电话
05388563713
 
传真
0538-8563700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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