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广州市南沙区镇(街)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财务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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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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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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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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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穗府办规〔2018〕13号)精神,为提高镇(街)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区镇(街)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开展2018年-2019年中、末期财务评估,现向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询价,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价对象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熟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掌握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
(二)拥有一支稳定且素质良好的财务评估专家团队,配备的财务评估专家必须具有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中具有从事财务工作的财会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资格人员不少于3人。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目标。
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为核心,加强对镇(街)社工站(家综)项目经费使用指导,提高镇(街)社工站(家综)使用经费效益。
(二)服务内容。
1.制定财务评估方案。根据广州市民政局有关规定和民办非企业机构的会计制度要求,制定中期评估和末期财务评估的具体办法(含评估细则)、评估等级和评估流程。
2.评估培训。组织开展财务评估工作对接会议或培训、指导答疑会。
3.组织评估。以社工站(家综)服务年度为评估周期,采用现场考察形式,开展中、末期评估;其中中期评估抽取南沙区镇(街)社工站(家综)总数的30%组织开展,末期评估面向全区所有社工站(家综)开展。
4.撰写报告。根据评估情况,分别撰写各项目中、末期评估报告;完成所有评估后,结合评估数据,整理分析并提交1份社工站(家综)项目财务分析研究报告,并就财务管理现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5.整改监督。负责跟踪督导社工站(家综)整改工作。
6.其他。
(三)项目周期。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四)项目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五)项目经费及标准。
项目经费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48万元,包括人员劳务费、伙食费、交通费、材料费和其他费用,经费开支应当符合市、区有关经费文件规定,无相关文件标准的应当符合市场价。
三、有关要求
(一)承办机构要按时完成镇(街)社工站(家综)评估工作,并提供相关的评估报告。
(二)公告共7个工作日,自公告当日起计算。拟参与报价的单位请于9月13日前提供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镇(街)社工站(家综)评估方案初稿和经费明细,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1043096896@qq.com。我局将根据报价机构的资质、项目方案和报价择优选取。
南沙区民政局
2018年9月5日
(联系人:何笑敏,联系电话:3468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