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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弘义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选取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弘义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洛阳弘义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选取债券发行主承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弘义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选取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HNYD-LY-2018-018
2.3项目概括:债券发行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最终发行规模以审批机构正式批复文件为准。
服务标准:主承销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服务以保障本公司顺利发行债券为目的,设定融资方案,组织项目工作团队,制作申报材料,国家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要求达到的标准为提供服务的基本标准,并组建承销团进行市场询价且余额包销。
2.4招标范围:包括债券发行主承销服务及发行债券过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相关事宜;负责组建中介机构团队,主承销商推荐符合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要求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并经招标人认可。
2.5债券类型:企业债或公司债,以最终先获得审批文件的类型为准。
2.6发行利率要求:以最终实际发行利率为准。
2.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8偿债资金来源: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2.9 采购预算价:本期债券承销服务费率为本期债券实际发行总额的1%(含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评级费等费用);
2.10债券期限:不低于3年,最终债券期限以发改委或其他审批机构正式批复文件为准;
2.11服务期限:自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次债券完全兑付结束止。
2.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备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主承销业务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证券经营机构,并为债券发行组建承销团队,提供相应的法律、审计、评级、评估等能力。
3.3 2015年1月1日以来作为主承销商承担过发行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项目规模5亿及以上的成功业绩;
3.4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 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投标人须提供近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电子缴纳凭证及税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 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9 月 4 日至 2018年 9 月 10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29号321室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证券业务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015年1月1日以来作为主承销商承担过发行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项目规模5亿及以上的成功业绩,需提供WIND券商业绩截屏并加盖公章;须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报名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9 月 25 日上午9 :30 (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新区体育中心体育场西入口202区汉庭酒店3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招标人:洛阳弘义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西路融和商务大厦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29号321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yidal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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