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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东和乡章梅塔村、十里坪村生活垃圾沼气厌氧发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编号:诸宏源2018-09-02)
根据相关规定,经诸暨市东和乡人民政府批准,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诸暨市东和乡章梅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诸暨市东和乡十里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东和乡章梅塔村、十里坪村生活垃圾沼气厌氧发酵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组织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诸暨市东和乡有机垃圾沼气厌氧发酵设备采购,地埋式有机垃圾厌氧发酵处理设备,共2套,采购预算金额为50万元。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13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镇街部门交易信息板块,交易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4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收款单位:诸暨市东和乡人民政府;开户银行:农商银行东和分理处 ;银行帐号:201000032495276;款项用途:保证金。
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保证金汇款凭证。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8年9月25日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东和乡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9月25日10:00
开标地点:诸暨市东和乡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0575-87228055
    代理机构单位办公地址:诸暨市金鸡山路12号蓝铂公寓六楼
 
               诸暨市东和乡章梅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东和乡十里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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