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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武汉市洪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局
采购项目名称
洪山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预算价
443518.00万元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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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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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瑜村90号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武汉市洪山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武汉市洪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局作为购买主体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本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板桥小区、张家湾鑫宇片、汽标社区片3个片区。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本项目拟承接主体武汉市洪山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在项目前期基础工作准备、安置方案制定、资金筹措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前期项目调研、数据统计、规划设计、安置方案制定、资金筹措、土地征收整理、安置补偿等各个环节均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考虑拟承接主体须同时满足项目的延续性、稳定性、时效性及资金保障等多方面客观条件,并结合棚改项目的特点,本项目不具备竞争性,拟承接主体具有项目实施的唯一性,其他公司很难满足项目各项要求。符合《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采发【2013】8号)第三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选择武汉市洪山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作为洪山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满足洪山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各项要求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组听取了本项目的情况说明,认真审查了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说明,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2015】37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2015】97号)的文件精神,洪山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拟承接主体武汉市洪山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前期做了大量相关准备工作,为项目启动提供了决策的支撑,保证了本项目的技术延续性和社会稳定性,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3、鉴于项目特点,周期长、投资大、社会稳定性要求高,不具备竞争性,拟承接主体同时具备本项目关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几个必要条件,具有项目实施的唯一性。综合以上情况,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采发【2013】8号)的规定,该项目符合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对洪山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采购,同意选择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专家名单:
喻正军     武汉市武昌区市政工程总公司              高工
刘秀丽     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高工
刘鑫       湖北省机电研究设计院股份公司            正高
胡必波     兰州交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高工
向妍       湖北省机电研究设计院股份公司            工程师
拟成交价格
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最终成交价格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价格为准。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千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院内2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27-87866655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12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027-87192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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