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单一项目 > 松原市委宣传部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户外公益广告宣传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松原市委宣传部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户外公益广告宣传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松原市委宣传部关于拟采用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户外公益广告宣传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通知要求,松原市委宣传部户外公益广告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由于市里临时追加户外公益广告宣传项目任务,所以项目资金有所增加,宣传地点不变,宣传页面增加,供应商共两个。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松原市委宣传部
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松原市户外公益广告宣传
2.项目预算:22.7万元,原来预算15万元,现追加7.7万元。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松花江大桥南端上桥第二块过桥横幅(一翻三面),长白高速与大广高速交汇处擎天柱(三面)。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松原市户外公益广告宣传需要在松花江大桥南端上桥醒目位置设置广告宣传,松花江大桥南端上桥第二块过桥横幅(一翻两面)和长白高速与大广高速交汇处擎天柱(两面)符合采购人需求,现申请对此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松原市三源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东镇大路118号
6.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刘立芹  吉林石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会计师
意见: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松原市高速进出口、城市中心主要街道、广场等醒目的视线范围内设置公益广告宣传牌,松花江大桥南端上桥第二块过桥横幅和长白高速与大广高速交汇处擎天柱两面由松原市三源广告公司所有,建议三源广告公司为供应商。
李明元 松原市管道安装处  高级工程师
意见:根据采购人对本采购项目要求,为提高宣传效果,在高速公路进出口、城市主要街路、广场等重要点位,在醒目的视线范围内做好宣传。①松花江大桥南端上桥第二块过桥横幅。②长白高速与大广高速交汇处擎天柱等两处广告牌符合本项目位置要求。此两处广告牌所有权人为三源广告公司,因此,评委建议:由三源广告公司作为本项目供应商。
范书伟 石化建设公司 工程师
意见:按照采购人松原市委宣传部在松原市高速进出口、城市主要街道、广场等醒目位置设置户外公益广告牌的要求,松花江大桥南端上桥第二块过桥横幅;长白高速与大广高速交汇处擎天柱(两面)符合上述地理位置要求,该横幅和擎天柱的所有权为三源广告公司所有,我建议推荐三源广告公司为此次政府采购供应商。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松原市委宣传部
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松原市户外公益广告宣传
2.项目预算:5.1万元,原来预算5万元,现追加.01万元。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松原市委广场西侧第一块过街横幅(一翻两面)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松原市户外公益广告宣传需要在市委广场西侧街路醒目位置设置公益广告宣传,市委广场西侧第一块过街横幅符合采购人需求,现申请对此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松原市分时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石化街887号
7.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刘立芹  吉林石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会计师
意见: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松原市高速进出口、城市中心主要街道、广场等醒目的视线范围内设置公益广告宣传牌,市委广场西侧第一块过街横幅,为分时广告公司所有,建议分时广告公司为供应商。
李明元 松原市管道安装处  高级工程师
意见:根据采购人对本采购项目要求,为提高宣传效果,在高速公路进出口、城市主要街路、广场等重要点位,在醒目的视线范围内张贴宣传语,以提高宣传效果。市委广场西第一块过街横幅符合本项目采购位置要求,此广告牌所有权人为分时广告公司,因此,本人建议:由分时广告公司作为本项目供应商。
范书伟 石化建设公司 工程师
意见:按照采购人松原市委宣传部在松原市高速进出口、城市主要街道、广场等醒目位置设置户外公益广告牌的要求,松原市委广场西侧第一块过街横幅符合地理位置要求,该横幅的所有权为分时广告公司所有,我建议推荐分时广告公司为此次采购供应商。
 
7.市直预算单位、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预算单位:松原市委宣传部
联系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89号
联 系 人:于雷
联系电话:13304380561
8、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松原市财政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张宇:0438-5075055
9.公示期限:2018年  9月  10日至2018年  9月 14 日
10、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采购人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1、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十条要求,采购人将进行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中共松原市委宣传部  
2018年 9 月  7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