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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第五中心小学校园提升改造三网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仓山区第五中心小学
乙方:福州诚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FJGC[GK]2018042的仓山区第五中心小学校园提升改造三网建设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初等教育服务 初等教育服务 1 国内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锐捷、ITC、星网物联等等(详见报价部分投标分项报价表) RG-S7808C、ITC T-7700、SN1735-CIL等等(详见报价部分投标分项报价表)
合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陆万陆仟玖佰柒拾元整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桔园四路1号;
4.3交付条件: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付合同款。。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我方提交的技术商务部分响应文件标的说明一览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应按生产厂家的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货到初步验收、试运行、最终验收四个阶段。验收合格后,签发《政府采购验收单》。。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5 中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设备,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持有正式发票和用户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以转账方式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95%。
2 5 余款待一年后无质量问题10日内一次性无息转账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长期有效。
10、违约责任
1、因我司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我司违约,我司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我司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我司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我司需支付相应的赔偿。3、因我司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我司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我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我司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我司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我司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货物包装方式
1.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1.2方式: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我司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我司负责。
注: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2、安装、调试
2.1我司应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的进度计划表。
2.2合同签订后,由我司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设备数量送到安装地点,设备通过采购人确认后,由我司指派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采购人将安排专人配合,并提供安装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2.3我司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调试,并向采购人安排的工作人员介绍设备功能。
2.4设备安装、调试的完工期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
3、检验标准和方法
3.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我司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2出厂检验:我司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的供货地点。
3.3到货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我司和采购人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我司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布线图设备配置文档等)、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3.4试运行:安装完成后,我司应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转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我司应向采购人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人和我司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
3.5最终验收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 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我司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我司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司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注:
(1)根据《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和实施指引》对申请参加验收及要求的规定:
①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产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有异议,但无确凿证据证明的,可在质疑有效期内书面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参加该项目的验收,并将书面申请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采购单位收到申请后,不得拒绝投标人的申请,并应在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后,验收活动开始前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告知申请参加验收的供应商项目验收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等事项。与中标人投标产品同品牌同一型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验收。
②申请参加验收的供应商在验收现场发现中标人以次充好、降低供货标准、变更中标货物等情况的,应当当场提出质疑,并书面向监管部门反映。验收标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情况进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已对投标产品的细微偏差作出明确描述,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验收方不得以该细微偏差对投标人做不利的抗辩。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并签字,验收报告应于验收工作结束两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备案。
(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4、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要求
4.1技术培训:我司应结合货物安装、调试等阶段,派原厂工程师持证上门安装(需提供资 质证书)。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货物及主要部件的基本构造、功能、安装、调试、日常操作、实验项目、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使受训人员能熟练掌握所有的安装测试和维护方法以及操作命令的使用。
5.2技术资料:我司应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以下列明的中文(或英文)技术资料,在设备供货时同时提供;并提供货物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内。中标后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下:
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2)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3)安装手册;操作手册(中文);维修手册;
4)使用说明书;
5)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线路原理图等安装调试资料;
6)提供原产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
6、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
6.1我司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所有软硬件(整机)产品提供36个月原厂免费保修服务(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我司负责包修、包换。
6.2我司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要求提供7*24小时响应,遇到故障4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排除故障或提供备机服务。
6.3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我方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6.4免费保修期结束后,我司应在设备使用地区指 定有维修能力的代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
6.5各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
6.6我司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质保期和售后服务作出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6.1-12.4的内容。未承诺售后服务或者质保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7、专用工具、特殊工具与配品配件
7.1专用工具:我司应向采购人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清单(清单附在投标文件中)。
7.2特殊工具:我司应向采购人提供系统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果有的话)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7.3备品备件:我司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8、违约责任
8.1因我司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我司违约,我司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我司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我司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我司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8.3因我司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我司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8.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我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9、知识产权
我司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我司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我司应赔偿该损失。
10、仲裁、诉讼条款
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采购人和我司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我司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我司安装结束后应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之前将废物移离现场,清理妥当,费用由我司负责。
2.2、本项目不允许我司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我司违约,我司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我司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仓山区第五中心小学乙方:福州诚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仓山区金山桔园四路仓山区第五中心小学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新村50座边一层A12间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陈碧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高扬寿
联系方法:13960726478
联系方法:17071930558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账号:117100100100083320

签订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签订日期:2018年09月07日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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