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录播互动系统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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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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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江县晓沃中心小学
乙方:福州鹏华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2]SQ[XJ]2018001的常态化录播互动系统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1 | 1-1 | 其他终端设备 | 其他终端设备 | 1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详见报价一览表 |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三年(参数已注明的除外) | 连江县晓沃中心小学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5980528225 | 福州鹏华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合计: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叁仟壹佰陆拾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合同清单。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次,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正常使用满1个月后。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分2次期支付:第1次在验收合格后1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0%。第2次在正常使用满一年后10天内支付合同余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质保期结束后失效。
10、违约责任
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设备交付采购人使用的,延期7天内(含7天)的,按合同总额的3%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8-15天(含15天),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16-30天(含30天),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采购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1我司承诺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的免费质保期(技术参数中已注明质保期的除外)及免费上门保修服务,终身维护服务。质保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我司负责包修、包换。
1.2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我司在接到招标人故障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货物故障的维修。如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我司负责提供相同型号的替代设备,其费用由我司承担。
1.3质保期后,我司仍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连江县晓沃中心小学 | 乙方: | 福州鹏华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连江县晓沃镇晓兴街育才路111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杨静 | |
委托代理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委托代理人: | 欧阳兵 |
联系方法: | 15980528225 | 联系方法: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50187760700000339 |
签订地点:福州市
签订日期:2018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