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弥里二级公路供水管道迁改工程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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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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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弥里二级公路供水管道迁改工程)
采购人名称 | 荆州市荆州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弥里二级公路供水管道迁改工程 | ||
项目编号 |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编号 | ||
联系人 | 雷涛 | 联系方式 | 15571689896 |
采购人地址 | 荆州区学院路69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荆州市福达水务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 弥里二级公路供水管道迁改 | ||
采购人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财政部74号令》第三十八条:“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照本办法第四条报财政部门批准之前,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单一来源论证评审小组评审意见如下:1、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拟对“弥里二级公路供水管道迁改工程”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于2018年9月6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结果为本次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的要求。据此,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参会专家名单: 吴广华 荆州市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 室 许圣国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 姚 颖 荆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 ||
拟成交价格 | 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3元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湖北中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16-8849610转801。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