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易门县十街乡脚家店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质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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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玉溪市易门县十街乡脚家店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质疑答复
标段编号: | GC530425201800033001001 |
标段名称: | 玉溪市易门县十街乡脚家店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01标段 |
变更内容: | 质疑答复 项目名称:玉溪市易门县十街乡脚家店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YNGX-2018058 各投标人: 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疑问答复如下: 1、关于工期。 答复:2018年9月底至2019年7月,工期具体日历日计算请从开标之日第二日历日起算至2019年7月31日止,投标人自报的工期日历日计算请在此时间跨度内。 2、关于亲笔签名的处理。 答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的亲笔签名指相关人亲自签署的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可以打印格式亲笔签署后扫描导入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开标现场携带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如果有),请同样使用亲笔签名的方式签署。 3、 关于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 答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通知,现在检察机关已经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查询函。如投标人可以提供仍在有效期《无行贿犯罪查询函》,在本次投标中依然可以使用。如无法提供《无行贿犯罪查询函》,可以提供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全屏截图。 4、关于业绩证明材料中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答复:请投标人联系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理相应证明,如相关部门无法办理投标人可以自行予以承诺,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导致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易门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