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湘潭大学湘潭大学化工院食品和制药专业设备采购(包1)合同公告

湘潭大学湘潭大学化工院食品和制药专业设备采购(包1)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日期:2018年9月6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8]005367号-3
采购人(全称):湘潭大学(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卓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大学化工院食品和制药专业设备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05367号
(3)项目内容:湘潭大学化工院食品和制药专业设备采购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参数/技术说明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A033499-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湖南卓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化工学院制药工程设备 定制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8年07月30日,履行期限:10天。
地点:湘潭大学
方式:上门服务
4.付款
1、国产设备:不支付预付款,在设备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95%的合同货款 (遇寒暑假顺延),余 5%做质保金,待一年期满且无质量遗留问题时一次性付清质保金。进口货物:凭买、卖双方合同及委托代理协议买方向卖方支付90%的合同货款,余款在验收合格一年期满且无质量遗留问题时一次性付清(保修期以产品规定的期限为准)。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8-07-30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07月30日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廖永安委托代理人:黄韶华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 话:0731-85223948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四方支行
 帐 号:80024144620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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