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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公开招标]鄂州市梁子湖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鄂州市梁子湖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已列入梁子湖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为:梁财采备[2018]208号,采购人为 鄂州市梁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鄂州市梁子湖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垃圾清运设备一批
3、采购预算:100.4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必须全部交付完毕。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3、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供应商于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鄂州市耀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世纪阳光西门斜对面,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原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可提供当年的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招标公告发布之月起前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税务部门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 招标公告发布之月起前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打印件);
(9)提供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10)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以上第2项原件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2、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30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期未送达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招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鄂州市耀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世纪阳光西门斜对面)
六、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州市梁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福成路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鄂州市耀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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