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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罗山中学智慧课堂教室及创客空间教室设备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晋江市罗山中学
乙方:福建天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2]CXS[GK]2018092的晋江市罗山中学智慧课堂教室及创客空间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台式计算机 智慧课堂教室及创客空间教室设备采购 1 国内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详见标书 详见标书
合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伍万贰仟元整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罗山中学;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合同第14条款。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详见本合同第14条款。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100%货款。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
9、合同有效期
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义务双方履行完毕后结束。
10、违约责任
详见本合同第14条款。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晋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本合同中软件的技术指标按国家行业标准、合同规定及原厂商承诺。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档应齐全、正确和可读性强。
3)应用软件的联机帮助应清晰可读,系统错误信息应清晰明了,界面应友好,并易于操作和维护。
4)本系统应充分考虑到今后的扩充和升级,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和可扩充性。
5)本系统应具有可靠的安全和保密机制,以确保数据完整、安全和不被非法用户登录。
(2)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项目验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应对实施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实施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并可以正常用运行。项目正常运行半个月后,乙方可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2)乙方须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软硬件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工作的具体实施,不得无故拖延工期。
3)工程验收后,在软件运行过程中,甲方若有新的需求,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无故延期交货时间,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2)甲方有按约定付款的义务,如果甲方不能按约定付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损失赔偿金。经济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自乙方应付款之日起,至甲方实际付清全部款项日,按欠款总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经济损失赔偿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90日,乙方将停止对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并且有权利终止本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另行承担。
3)本合同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一方违约,其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4)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有关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赔偿金,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5)如果一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而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所受到的相应损失的,则该方应负责继续赔偿。所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损害赔偿费用、罚款等。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2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晋江市罗山中学乙方:福建天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晋江市罗山街道前沿社区康德路193号住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56号楼6层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邓凡军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钟永贵
联系方法:059588189845
联系方法:15359329808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厦门银行江头支行
账号:账号: 87620120420001878

签订地点:泉州晋江
签订日期:2018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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