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昌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管控工作项目的结果公告[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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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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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 采购人名称: 新昌县环境保护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新昌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管控工作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1665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8-08-21
七、 定标/成交日期: 2018-09-11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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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昌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管控工作项目 | 开展质量核查等,完成填报数据逻辑性、准确性审核与分析;完成质量评估以及技术报告、质量评估报告编制等,具体见采购需求。 | 1 | 批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张益军,徐波,王翠忠,陈小俊,冯锦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新昌县和悦广场写字楼6楼
2、采购人名称:新昌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75-86039509
地址:新昌县佳艺广场12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 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 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附件信息:
中标结果公告.docx
13.3 KB
定稿:新昌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管控工作项目招标文件.doc
192.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