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永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永和县千亩高标准苹果园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 |
| |
山西省永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永和县千亩高标准苹果园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中际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就永和县千亩高标准苹果园示范园区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永和县千亩高标准苹果园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SXZJHZB-18033 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1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1、项目内容:永和县千亩高标准苹果园示范园区建设。 2、建设地点:永和县。 3、服务周期:180日历天。 4、项目总投资:342.7万元。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价人经营范围包括绿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机械、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6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提供2017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提供最近一次报价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5、提供最近一次报价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需持有法人代表签字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代理人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 7、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再施建设项目经理;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出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9、本公告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0月9日15:3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第2开标室,第6评标室。 3、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和《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中际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向阳新城4号楼3单元301室 邮编:041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sxzjh0001@163.com 九、招标公告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21日。 山西中际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