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蕲春县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监测网城市点优化规划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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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蕲春县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监测网城市点优化规划项目
磋商公告
依据湖北省蕲春县财政局蕲财采计〔2018〕857 号计划函要求,蕲春县环境保护局就“蕲春县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监测网城市点优化规划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监测网城市点优化规划
二、项目编号:QCHBJ2018004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蕲春县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监测网城市点调整优化可行性研究工作,提交经湖北省环境监测站认可的技术报告。
五、采购预算:约14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7、工商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8、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被批准的资质认定证书范围必须具备“环境空气和废气:SO2、NO2、O3、CO、PM10和PM2.5 六参数”。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八、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9月 18 日至2018年 9月2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获取地点:蕲春县漕河镇新一路106号。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日上午10:00时。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蕲春县环境保护局三楼会议室
十一、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9月28日上午 10:00时
十二、磋商地点:蕲春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607251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