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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鸭暖镇枣乡明珠棚户区改造12#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临泽县鸭暖镇枣乡明珠棚户区改造12#楼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临泽县鸭暖镇枣乡明珠棚户区改造12#楼建设项目,已由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根据张发改字[2016]135号文件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临泽县鸭暖镇枣乡明珠棚户区改造12#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618.09㎡,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总投资约390万元。
1.2 计划施工日历天数:180日历天。
1.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已到位。
1.4 建设地址:张掖市临泽县鸭暖镇。
1.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3、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3.1投标企业参加投标报名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参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投标建造师),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执业注册证和授权委托书全过程参与招投标活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2市内企业参加市内工程建设项目,由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后出具“无欠薪证明”直接参加招投标,外地企业参加市内工程建设项目的,企业持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后出具“无欠薪证明”,经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与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于2018年9月14日9时00分至2018年9月18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在临泽县浙商广场二楼招标代理机构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准确填报投标人名称、资质、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如因填报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报名结束后,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8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送达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对投标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真伪进行识别和读取。识别和读取无效的身份证件,招标人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5.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投标保证金柒万捌仟元整(¥78000.00元);须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工作日 17:00 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划转(汇款)至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或个人名义缴纳。(注:投标(竞买)人必须将投标(竞买)项目名称及标段(包)在用途栏注明,若因投标(竞买)项目名称及标段(包)不清造成无法辨别投标(竞买)保证金是否到帐和网银查询不到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将导致无效投标,后果由投标(竞买)人负责。)
8、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9、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临泽县鸭暖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6-5616303
 
招标人:临泽县泰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张掖市临泽县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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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永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创新大厦203室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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