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验收项目 > 沙县金沙第二小学双人塑钢课桌凳采购

沙县金沙第二小学双人塑钢课桌凳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沙县凤岗中心小学
乙方:福建省永安市和兴贸易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7]RTGC[XJ]2018007的沙县金沙第二小学双人塑钢课桌凳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采购单位联系人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1 1-1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110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双人课桌椅 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 质保期一年,若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响应时间应为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8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修复使用。
合计: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玖仟伍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当甲方通知供货,乙方必须在8月10日内配送到指定班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金沙第二小学;
4.3交付条件:经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视为最终交货。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学仕塑钢双人课桌椅规格73/40 550套,67/36 550套,验收以样品为标准及依据。支撑方管厚度<2mm以上。五年以内桌椅如因质量问题损坏三分之一包退包换。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二个规格各抽一套破坏性实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合格7日内支付合同款95% 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质保期壹年)后7天内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本项目中标供货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期竣工,每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7天,按合同总额的3%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超过15天,按合同的5%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超过30天,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取消中标人资格,解除采购合同,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中标供货方负责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六份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沙县凤岗中心小学乙方:福建省永安市和兴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城关火车站路住所:永安市燕北尼葛工业园1088号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郑其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507596941 联系方法:13806969607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永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区信用社
账号:账号:9030417020010000020262

签订地点:沙县
签订日期:2018年05月26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