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国家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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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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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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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吕梁市国家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LZT-2018-010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5月2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5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吕梁市国家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北川河东路324号
三、更正事项、内容:
2018年5月23日我单位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吕梁市国家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LZT-2018-010,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内容:原公告内容为: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同类设备销售经验,提供合同原件及采购方对产品的评价。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③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⑤社保缴纳凭证(报名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的凭证);⑥纳税凭证(报名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的完税证明);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⑧同类设备销售合同及采购方对产品的评价。
(注: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并用A4纸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现变更为: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③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⑤社保缴纳凭证(报名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的凭证);⑥纳税凭证(报名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的完税证明);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并用A4纸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二、原招标公告其余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吕梁市国家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中路2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吕梁正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北川河东路32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