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农业局关于延川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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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农业局关于延川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计 询价公告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对延川县农业局关于延川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计的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川县农业局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CZFCG-2018-128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川县财政局一楼1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采购单位:延川县农业局 1、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2、招标范围:方案规划、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3、该项目最高预算价:15.8万元 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5、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投标人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工程类)工程设计甲级或农林行业(兽医/畜牧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提供相关证书;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的同类业绩至少两份(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5、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职称;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质原件以备审查,复印件一套(加盖红章)存档备案。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6、《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若有需要,请自带U盘拷取谈判文件电子文档。(不接受邮购) 2、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102室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下午16:30(如时间有变更,另行通知)。 2、谈判时间:2018年5月31日下午16:30(如时间有变更,另行通知)。 3、谈判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招标大厅。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