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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承办项目招标情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兴市社会保险管理处的委托,对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承办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TXS201801003
  二、项目名称: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承办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范围:
  2018年2月至2020年12月三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承办。
  四、报价要求、付款方式:
  (1)报价要求:以每年度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费用(不含大病保险费用)为基准数,投标人报一个具体的比例,提取后作为承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综合管理费用(含人工成本和运行费), 最多不超过140万元。经测算,每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费用(不含大病保险费用)约41000万元,投标人所报的比例应控制在3‰—3.5‰之间。
  (2)付款方式:2019年1月支付2018年承办费用,以此类推。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为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在泰兴设立的支公司;投标人投标文件应经保险省级或总公司批准同意,并由省级或总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和相应授权书, 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
  (2)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
  八、通过公开招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公司中标。承诺的主要成交条件如下:
  1.中标金额:以每年度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费用(不含大病保险费用)实际支付额的3.3‰, 最多不超过140万元。
  2.主要中标标的信息:2018年2月至2020年12月三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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