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环境保护局正宁县东山头村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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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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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庆阳明基置业有限公司受正宁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正宁县东山头村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以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QYMJZC2018-001
二、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个或辆) |
垃圾转达箱 | 长2.9米,宽1.8米,高1.2米,厚0.002米 | 8 |
电动保洁车 | 保洁环卫车X-12 | 50 |
旱式厕所 | 36㎡,男女分离,六坑以上,外瓷砖 | 1 |
简易垃圾暂存场 | 深4米,宽10米,长20米,处理地基,铺设防渗膜 | 1 |
项目公示牌 | 长3.5米,宽2米 | 1 |
环保宣传牌 | 长3.5米,宽2米 | 2 |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项目模式:非PPP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供应商需具有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17年6-12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须具有自本公告之日起在项目实施地或者供应商注册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私章)三份。
四、公告期限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地点:
(1)公告期限及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5月28日8:30时至2018年6月1日下午18:00时截止;
(2)地点:庆阳明基置业有限公司(现场获取不邮寄)
地址: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小区10号楼一单元302室
五、递交开标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6月19日15时30分前。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庆阳市西峰区宏瑞酒店3楼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6000.00元;
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户 名:庆阳明基置业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兰州银行庆阳新区支行
账 号:1021 6200 0083 480
缴纳期限:2018年6月17日17时00分之前。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19日15时30分。
开标时间:2018年6月19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庆阳市西峰区宏瑞酒店3楼会议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人:正宁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正宁县商业街2号
2.代理机构:庆阳明基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小区10号楼一单元302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庆阳明基置业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