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2018年食品检验检测机构采购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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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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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2018年食品检验检测机构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8222018000075 |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 | ||
代理机构 | 四川拓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元市蜀门北路一段永隆城市绿洲B栋一层A-1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 购 人 | 青川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 | ||
采购人地址 | 青川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 |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人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项目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行业划分: | M745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5-25 12:30 | ||
成交日期 | 2018-05-25 11:00 | ||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 2018-05-17 15:13 |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 邱群南;赵海军(业主代表);何文蓉(业主代表) | ||
评审时间 | 2018-05-25 10:30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二、抽样要求 (一)抽样品种、区域实现全覆盖。抽样要尽力覆盖到乡镇和行政村,同时加大对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集体餐饮场所的抽检,结合《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突出学校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商品生产经营者,餐饮食品特别是小餐饮,以及小作坊、小摊贩食品的抽检,加强与“国抽”、“省抽”和“市抽”衔接,减少重复抽样和集中抽样,完善生产经营环节抽检全覆盖。 (二)抽检的样品主要在流通和餐饮环节购买,流通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在生产环节抽取。流通环节采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 (三)确保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凡是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相同类别产品,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检。同时,应加大对重点监管企业、高风险产品以及市场占有率高的、大型批发市场产品抽检力度,并充分考虑既往抽检发现不合格及问题的生产经营企业、区域和食品品种。 (四)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食品抽样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18)版》执行。 (五)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原则上每月完成量不少于全年任务数的1/12,6月底完成全年任务数的50%,10月底全面完成全年任务。加大高风险食品抽检频次,增加对以往检出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抽检频次,对于连续2次检出不合格产品的,监管部门要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 (六)抽样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停产的要说明原因并作书面记录,长期停产的要进行生产条件的复核确认,由承检机构书面反馈到组织实施抽检工作的食品监管部门。 (七)抽取样品抽样编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省抽”任务按照省局要求统一抽样编号,市、县级食用农产品任务按照总局要求统一抽样编号。 履约时间:承检机构应于2018年11月10日前,将抽检监测分析报告按时报送总结。 | ||
招标文件编号 | |||
总成交额(单位: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成交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青川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2018年食品检验检测机构采购;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服务要求:抽样要求:(一)抽样品种、区域实现全覆盖。抽样要尽力覆盖到乡镇和行政村,同时加大对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集体餐饮场所的抽检,结合《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突出学校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商品生产经营者,餐饮食品特别是小餐饮,以及小作坊、小摊贩食品的抽检,加强与“国抽”、“省抽”和“市抽”衔接,减少重复抽样和集中抽样,完善生产经营环节抽检全覆盖。(二)抽检的样品主要在流通和餐饮环节购买,流通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在生产环节抽取。流通环节采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三)确保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凡是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相同类别产品,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检。同时,应加大对重点监管企业、高风险产品以及市场占有率高的、大型批发市场产品抽检力度,并充分考虑既往抽检发现不合格及问题的生产经营企业、区域和食品品种。(四)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食品抽样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18)版》执行。(五)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原则上每月完成量不少于全年任务数的1/12,6月底完成全年任务数的50%,10月底全面完成全年任务。加大高风险食品抽检频次,增加对以往检出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抽检频次,对于连续2次检出不合格产品的,监管部门要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六)抽样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停产的要说明原因并作书面记录,长期停产的要进行生产条件的复核确认,由承检机构书面反馈到组织实施抽检工作的食品监管部门。(七)抽取样品抽样编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省抽”任务按照省局要求统一抽样编号,市、县级食用农产品任务按照总局要求统一抽样编号。履约时间:承检机构应于2018年11月10日前,将抽检监测分析报告按时报送总结。. | ||
成交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轻工业研究设计院;供应商地址:成都市白马寺街19号。;供应商联系方式:苏先生;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附件 | 附件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其他补充事宜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