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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三峰公园樱花山庄周边樱花种植工程【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1.寿宁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福建省新海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福建源航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中济路桥(福建)有限公司、5.福建省日昇建设有限公司、6.福建中核晟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7.福建蓝水电力建设有限公司、8.福建闽发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福建梦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福建中建交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1.福建腾景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三峰公园樱花山庄周边樱花种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寿发改审批[2018]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寿宁县三峰公园樱花山庄周边;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约96万元人民币;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种植福建山樱花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养护期为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从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含养护管理),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0日 08:30:00至2018年6月3日 17:30:00通过已经激活的CA登陆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③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保证金;④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注: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ndggzy.gov.cn:8090/ndztb)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335号,邮编:3555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幢5梯301室,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
联系电话:40085033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股
地址:寿宁县胜利街335号
联系电话:0593-21733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联系电话:0593-558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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