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CZ-2017-0289:云县人民医院检验科、血库四台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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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云县人民医院 签订日期:2017年 月 日 甲方(采购单位):云县人民医院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乙方(供货单位):云南华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甲乙双方根据云县人民医院检验科、血库四台设备采购项目,编号为KCCZ-2017-0288公开招投标,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 1、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厂家、数量、单价、总价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3、乙方保证上述仪器设备的配套设备、消耗品能够长期向甲方供应。 4、乙方保证上述仪器设备的备品备件(含易损件)、配件能够长期向甲方供应。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符合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相关标准。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 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付地点:云县人民医院。 四、运输费用承担 乙方负责设备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设备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设备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安装及培训 1、乙方负责所有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培训。 2、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 3、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时间(即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合同签订后90天内。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 1、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2、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七、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60% 三个月后支付总货款的30%,余款10%一年后支付清。 八、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仪器设备在报废前正常运行。 2、仪器保修期为1年(甲方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乙方保证仪器设备在保修期内免费维修或更换,并终身负责维修。具体如下:保修期内,乙方对仪器设备提供全免费保修(免费维修、免费更换零配件);保修期满后,免费维修,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电话响应2小时内,若电话沟通无法处理,1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4、如因乙方设备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5、乙方对仪器设备实行定期巡访、维护及保养。 6、乙方对甲方在使用仪器设备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提供免费技术支持。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在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所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安装交付验收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2份,县相关部门各1份,乙方一份,具有相同 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4、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书附件。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云县人民医院 地 址:云县爱华镇草皮街160号 法人代表人: 分管领导: 项目负责人: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开户银行: 账 号: 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云南华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新云州社区瓦窑坝云霞路 邮 编:675800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开户银行: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建路分社 账 号:5900014307355012 附设备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