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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科技城331省道南侧经四路段污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环保科技城331省道南侧经四路段污水管网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环保科技城331省道南侧经四路段污水管网工程已经由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润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环保科技城境内。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为70万元。
3、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发包范围:环保科技城331省道南侧经四路段污水管网工程的施工,范围为:从W-30到W-37(含W-33-1和W-37-1),含混凝土污水井施工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中体现。
2. 项目负责人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 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3.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5.1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6月5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12月-2018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2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5.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2.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3 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5.4  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和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帐号:32001735136059966999。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开户行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5月29日。
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在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JQXgfsSl2KJHTLboQI8wg)
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给代理机构。
五、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能按要求及时查询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电话为0515-89802022。
十、本公告发布于: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csp.gov.cn/front/default.aspx)、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http://www.tinghu.gov.cn/index.asp)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润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委会绿巢四楼808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58号绿地商务城12-4#楼517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3815518698  0515-8889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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