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18年轻轨车贴广告采购项目_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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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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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18年轻轨车贴广告采购项目_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JLDYLYCGGS2018052903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18-05-30 08:3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18-06-01 16:30:00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18年轻轨车贴广告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18年轻轨车贴广告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在长春轻轨四号线4辆车内投放车贴广告宣传。服务期限:12个月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长春盈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此媒体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独家授权给长春盈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营的媒体资源,具备相关的所有独家资质授权,故认定为单一来源。 四、采购预算: 预算93万元(不含税) 五、资格要求 5.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5.2应答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5.3应答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4应答人需提供独家授权书复印件; 5.5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未发生工程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须提供2015年-2017年诉讼及仲裁情况的相关说明、2015年-2017年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上级机构通报的关于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记录说明;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1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候选供应商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联系电话:13894828260 邮箱地址:1848423909@qq.com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2018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