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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国土资源局靖宇县城南石子山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靖宇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靖宇县城南石子山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靖宇县城南石子山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HTZB2018-68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靖宇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靖宇县靖宇大街7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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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条件 
    靖宇县城南石子山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已由靖宇县政府采购办公室【20180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宇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省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内容: 靖宇县城南石子山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2.2 招标范围:采石场矿山地环境治理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2.4 建设地点:靖宇县。
2.5工程施工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6招标控制价:489.6049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已纳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通过名单之内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近3年(2015-2017)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地质灾害或矿山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2017)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入吉备案。并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通过。3.7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营业执照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投标单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9.604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07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靖宇县城南石子山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TZB2018-689
一、招标条件 
    靖宇县城南石子山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已由靖宇县政府采购办公室【20180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宇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省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内容: 靖宇县城南石子山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2.2 招标范围:采石场矿山地环境治理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2.4 建设地点:靖宇县。
2.5工程施工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6招标控制价:489.604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已纳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通过名单之内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近3年(2015-2017)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地质灾害或矿山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2017)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入吉备案。并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通过。
3.7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营业执照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投标单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持(1)法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证明资料网页版复印件加盖公章(8)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等上述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一律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9时0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为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宇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靖宇县靖宇大街789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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