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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姚市滨海新城欧美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编号:2018-171
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人:宁波金兴模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余姚市滨海新城欧美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建设地址:余姚市滨海新城。
招标控制价:220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否决处理。
资金来源:自筹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等级。
工期要求:交货工期:合同签订并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60天内交货;安装工期:通知安装后4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招标内容及范围:3台乘客电梯7台载货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服务等。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下载地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附件为①招标文件,②图纸(如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1.1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投标设备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或代理商和制造厂家)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
(3)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证》证书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载货电梯)制造许可证》证书B级及以上;
(4)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证书C级及以上;
(5)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厂家2016年主营业务(按所投品牌)在10亿人民币(含)及以上(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提供2016年的第三方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以财务报告的数据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它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①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各投标人以本单位企业基本账户通过网上转账、支票、电汇或直接银行柜台划款等方式(不接受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按照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费用管理”模块中对应项目选择“线下转账”支付方式并提交订单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后,根据“保证金缴纳说明单” 自行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②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凡已由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确认缴纳了2017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前在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费用管理”模块中对应项目选择“年度保证金”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并打印“年度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详见《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系统中末确认或操作不规范,使得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系统无法确认到帐而导致被认定为该项目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由此引起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具体到帐时间以系统确认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6月21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地点: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姚市丰山路188号)详见一楼大厅当日会场安排)。
注: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及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①经向余姚市或企业所在地检察系统查询,5年内查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②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上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单位及个人;被列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信用信息栏中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公示截止日期内的单位及个人;均以开标当日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已投保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包含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业主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的,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与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矛盾的,按新文件执行,详见甬金办【2015】51号文件《宁波市金融办 宁波市住建委 宁波市发改委 宁波市交管办 宁波保监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及余姚市金融办【2017】15号文件关于转发《宁波市金融办 宁波市住建委 宁波市发改委 宁波市交管办 宁波保监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 王工  
咨询电话:0574-6275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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