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总公司柳州地区各市场保洁、保安业务外包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物资总公司柳州地区各市场保洁、保安业务外包采购(编号:宁服招〔2018〕021号)评审结束,拟中标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拟中标人 |
第1包:物资总公司柳州地区各市场保洁业务外包采购 | 南宁康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第2包:物资总公司柳州地区各市场保安业务外包采购 | 广西壮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1、公示期自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18日止。
2、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投标单位采取书面形式(实名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反馈至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相应的证明材料。
3、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邮编:530029
联系电话:0771-2730520(罗工)、2724488(魏工)、2724418(凌工)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交易所
2018年5月16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