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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永平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永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永平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01
永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永平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根据《大理州商务局 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商发﹝2017﹞78号)、《大理州商务局 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商发﹝2017﹞77号)、《永平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永平县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永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永平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项目经永平县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永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委托,对该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编号:YPCG2018-21),欢迎具有相应技术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1.1采购内容:主要包含五个体系的建设,即: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含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公共服务大数据信息平台、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县、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农产品品牌培育、质量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共为1个包。【详见附件 永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投资计划表】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本项目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即: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为¥1480.00万元。
1.3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国家绩效评价,确保通过验收。
1.4项目建设完成期限: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建设并确保通过国家绩效评价。
1.5项目运营服务期限:五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联合体成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服务能力,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2.3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技术和服务。
2.4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具有商品组织、仓储管理、网络销售等供应链业务经验及管理乡(镇)、村级综合服务站点的能力。
2.5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具有较强的县域农产品、绿色食品产业规划、品牌宣传和产品开发的线上推广能力,与国内知名的大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2.6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具有承载全县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能力,建设及管理县、乡(镇)、村三级物流网点实力,物流配送体系健全设施配套完备的能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服务意识。
2.7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8投标人(联合体成员)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9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0投标人(联合体成员)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察询结果告知函》 (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2.11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2.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3家),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1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三、投标须知:
3.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到保证金账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保证金账户:
户  名: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永平分公司
开户银行:永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0000061117894012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2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1)前期建设费(1280.00万元):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项目建设服务过程中按照项目进度的50%拨付,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停止支付,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国家绩效评价,达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余下40%的合同价款;
(2)后期运营管理费(200.00万元):在运营期间分期支付。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须知:
5.1报名并领取招标资料时间:2018年06月02日至2018年06月08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地点: 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政府采购交易窗口。
5.3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1)至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政府采购交易窗口报名,同时提交报名资料。
(2)网络报名:将所有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报名信息;(邮箱地址:32016259@qq.com)
(3)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872-6521488) 
5.4招标文件成本费¥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5.5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3)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若以联合体投标,各方可授权牵头单位中的同一人做为委托人);
(4)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检察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察询结果告知函》(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2018年2-5月连续缴费的相关证明资料】
(8)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03日上午09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3日上午09 时0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
7.2开标地点: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采购)单位:永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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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1日
 
 
 
附件
永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投资计划表
支持重点
分类
序号
具 体 项 目
数量(单位)
中央财政
  资金(万元)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
1
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含办公设施、设备等)
1(个)
150
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
2
乡(镇)服务站改造建设(含办公设施、设备等)
7(个)
70
3
行政村服务点建设(含办公设施、设备等)
36(个)
108
运营管理费用
4
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服务体系5年运营期限的经费保障
 
200
小   计:
 
528
支持农产品上行
县、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
5
县级物流配送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含办公设施、设备等)
1(个)
150
6
乡(镇)物流配送中转点建设改造(含办公设施、设备等)
7(个)
35
7
物流体系大数据信息平台建设
1(个)
70
8
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含冷链车1辆、办公设施、设备等)
 
100
9
配送车辆购置补贴
7(台)
70
农产品品牌培育、质量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
10
“三品一标”认证补助
 
200
11
农村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初加工配送等
 
92
小   计:
 
717
电子商务培训
行业部门培训
13
领导干部电子商务培训
100(人次)
5
农村电商培训
14
乡(镇)村服务站点人员培训
800(人次)
10
15
电子商务专业技能培训
500(人次)
10
16
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
1600(人次)
20
小   计:
 
45
精准扶贫
电子商务精准扶贫
17
扶贫示范企业(网商)培育
 
50
18
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培育
 
20
19
贫困户产品对接活动经费
 
10
20
扶贫产品包装设计补贴
 
10
小   计:
 
90
州级统筹实施的项目
21
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系统建设
1(个)
100 (此项费用为不可调整费用)
22
县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
 
23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小计
 
合    计:
 
1480
注: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永平县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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