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灵石县新建办公政法大楼功能性用房装修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 |
| |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灵石县新建办公政法大楼功能性用房装修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灵石县新建办公大楼功能性用房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灵政采【2018】016号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新建办公政法大楼功能性用房装修工程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 1、新建办公大楼功能性用房装修:检委会议室装修及安装;墙面装饰板、墙面装饰板、吊顶天棚、铝塑板墙面、双开门、单开门各1套等;荣誉室装修及安装;吊顶天棚、格栅吊顶、金属踢脚线等;视频会议室装修及安装;墙面装饰板、金属踢脚线、吊顶天棚等;阳光检务大厅装修及安装;阳光检务台、铝塑板墙面、金属装饰线等(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元)。 本项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废标。 2、工期及施工地点:在签订合同后45天内全部完工;施工地点:灵石县政法业务大楼。 五、(一)、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1-10项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人身份证; 2、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多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7、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叁级以上含叁级; 8、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9、纳税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凭据; 10、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函。 (二)、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单独携带以上证件2-10项原件供审核,如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8年6月6日—6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石大厦西九层)。 七、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8年6月15日下午17:00前以转帐方式交保证金2800元到指定帐户(不接受现金或投标单位以外账户的资金),以银行出具进帐单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八、付款方式:项目实施完毕支付合同总价的80%,项目验收完毕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剩余的5%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6月21日上午8:30投标人报到,9:00准时开标,逾期不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开标地点: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十、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灵石县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一、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层 邮政编码:031300 联系电话:0354-7618815(兼传真) 联 系 人:王先生、关女士 委托方联系人:于先生 13620664999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6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