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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太湖水下地形测量及污染底泥勘察项目(项目编号:18103601)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太湖水下地形测量及污染底泥勘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太湖水下地形测量及污染底泥勘察项目
项目编号:18103601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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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纪念路4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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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项目概况
1.1招标内容:
对太湖全湖进行1:10000水下地形测量,对全湖底泥进行勘察和取样化验分析,查明太湖水下地形情况和底泥分布、淤积状况以及污染底泥的分布和污染情况。
1.2主要工作周期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提交底泥分析化验及分析成果,15个月内提交全部成果。
2. 本次招标包件划分如下,合格投标人仅可就其中的一个包件(即不可同时投两个包件)的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包件一:测量与勘察            1项
包件二:第三方质量监控        1项
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包件一为人民币1000万元;包件二为人民币75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包件一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如联合投标,则各方均需满足):(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5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 经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以及由当地社保中心在内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5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近三年内(从2015年1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如联合投标,则各方均需满足)(3) 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4) 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5) 本包件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投标,则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满足(1)、(2)、(3)的要求;成员单位必须满足(1)、(2)、(4)的要求)。包件二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5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 经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以及由当地社保中心在内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5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近三年内(从2015年1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 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4) 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7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06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投包件的书面确认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共同投标协议(如联合体投标)。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2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2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20楼第九会议室(20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合格投标人仅可就其中的一个包件(即不可同时投两个包件)的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2、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3、所有投标人应于2018年7月2日上午10:30时前向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递交投标保证金(包件一为20万元、包件二为1.5万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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