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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内河港市区港区新兴作业区码头工程试验检测和技术服务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盐城新洋物流港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盐城内河港市区港区新兴作业区码头工程试验检测和技术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盐城内河港市区港区新兴作业区码头工程试验检测和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HCG-2018G-C068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建2个500吨级多用途泊位(可靠泊30TEU内河集装箱船)、4 个400 吨级散货泊位、4个500 吨级件杂货泊位和5个500吨级待泊泊位、堆场及吊机轨道等及其相应的配套工程,陆域面积约21万m2,工程造价约15000万元。
2、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招标内容:盐城内河港市区港区新兴作业区码头工程试验检测和技术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根据业主所规定的工作职责、检测频率,独立承担原材料、工程实体(码头水工建筑物、陆域堆场及道路、给排水、强弱电、水利设施、环保设施)的质量检测及验收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艺检查,工程相关质量安全自动化管理控制系统,“平安工地”创建咨询服务等。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质量安全管控服务内容及工期要求,督促指导施工、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和质量安全管控工作及相关质量安全专家会议等,配合业主、质监等部门进行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业主。服务结束后及时提交检测报告、工作报告。
投标人中标后,如投标人为盐城大市区企业(大市区指:亭湖区、盐都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以营业执照经营地点为准,下同),投标人可利用其自身的实验室为本项目服务;如投标人为非本盐城大市区企业,须在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的一个月内,按相关标准化规定在盐城大市区范围内设立专门的试验室,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专家评审合格后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方可签署服务合同。
4、服务期限:满足招标人工程建设工期要求。
5、质量要求:检测内容、检测深度符合国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和评估结论且满足项目竣工验收要求。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材料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含见证取样和备案检测)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投标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项目组成员(不含4名试验辅助工和1名省级平安工地考评专家)均为本单位职工,并确保从2017年12月起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4、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质要求:
4.1、项目负责人需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需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专业为公路、材料、桥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专业不限),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4.2、技术负责人需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限水运专业),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5、其他人员资质要求:
5.1、拟投入的其他人员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专业不限,且具有 5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的检测经验。其中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人员不少于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不少于 2 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不少于3 人。还需配备 4 名试验辅助工,“平安工地”创建咨询服务人员1名,该人员应为省级平安工地考评专家,如投标人不具备,可以聘用,应提供相关聘用协议和专家证明文件。[以上内容为人员配置最低要求且人员无其他在建项目(4名试验辅助工和1名省级平安工地考评专家不作无其他在建项目要求),一人可持多项证书]。
6、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7、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本次招标采购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9、供应商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磋商保证金不退。
10、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且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6月19日8:3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6月19日9: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东亭国际商务中心A座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410会议室【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3号】。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6月19日9:00;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东亭国际商务中心A座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410室【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3号】。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盐城新洋物流港务有限公司(姚先生,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盐城市新洋经济区境内。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1、本次磋商 收取 保证金(收取/不收取)。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磋商保证金以及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与磋商文件一起送达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中)。
2、磋商保证金应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等,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形式的保证金。
开户名: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盐城盐都支行
帐 号:10-426201040013286
财务咨询电话:0515-89801212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九、其他说明事项
1、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送达或传真(传真号码0515-89802011)或邮箱(thzfcg123@163.com)回复和确认。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缴纳方式: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盐城新洋物流港务有限公司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5日
C:\fakepath\THCG-2018G-C068 磋商文件.docx
C:\fakepath\磋商确认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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